美国商标即使注册成功也不等于永久有效,如果使用不当或者长期不使用就很有可能被他人申请撤销,具体的原因如下:
1、已注册的美国商标,如果已经停止使用,且商标权利人有意不再重新使用。
根据有关规定,若商标已停止使用,且权利人有意不再重新使用,这视为商标权人已经放弃了商标。有意不再重新使用可从当时情况推断出来。连续三年无使用应为放弃的表面上真实证据。
可见,在美国,商标权的丧失是由权利人的放弃导致的,而连续三年无使用的情况是法律对于商标权人放弃商标主观意图的一种推定,可以通过其他相反的事实证据推翻。需要注意的是,此项撤销商标中需要商标权人的主观意识放弃商标权导致的,若不存在放弃则不得撤销。
2、已注册的美国商标,如果连续三年无使用的情况,任何人可以向美国商标局提出该商标的撤销申请,由商标局查证后进行撤销。
美国的商标放弃制度要求对商标权利人的主观意图进行认定,即权利人是否不使用且不打算在将来继续使用。连续三年不使用知识一个认定权利人主观意图的证据,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注册人有继续使用的意图,则不能认为其“放弃”了注册商标专用权。
3、已注册的美国商标,有效期届满六年仍未向专利商标局提出宣誓书,不论商标权人是否放弃该商标,美国专利商标局均会对该商标予以撤销。
此外,美国商标注册的有效期是10年,每次续展前6个月内,仍然需要提交商标使用宣誓和商标使用的证明证据。
4、已注册的美国商标,用于美国商标法规定不得使用的方面或违反美国法律规定的产品或服务商,美国专利商标局将会对该商标予以撤销。
不得使用方面与国内商标法规定相同。可见,成功注册美国商标之后并非万事大吉,对于美国商标,不仅使用,而且也要注意在商标使用过程中不要触犯美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合理合法使用,才能取得美国商标的长期使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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