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商标法第8条规定,注册人在注册后的第5-6年进行使用宣誓,声明该商标在商业中继续使用,在指定商品/服务上,或声明注册人未使用该商标是基于其他特别事由,并且这种未使用并没有放弃该商标的意思。否则,在自注册公布之日起第六年届满时,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将撤销该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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