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VIE架构分为境内和境外两个部分:就境外架构而言,一般由创始人在开曼或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拟上市主体。
随后,由该拟上市主体在境外(通常是中国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再由该香港子公司在境内设立一家外商独资企业(“WFOE”),至此完成VIE股权控制架构的搭建。
就境内架构而言,通常由创始人作为股东设立一家内资企业作为境内运营实体(“VIE公司”),随后通过WFOE与VIE公司及其股东之间签署的一系列协议,使境外拟上市主体能够实现对VIE公司的控制,并达到合并报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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