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05 16:59:04 by zhanglan 查看次数:2825
商标法规定和在美国获得商标‘专属’使用权的原则之一是商标必须具有独特性。商标的主要功能之一是作为品牌区分,这种品牌区分会帮助公众把一个品牌和其他的区分开来,并帮助消费者区分特定商标所具有的特定商品和服务和其他商标的不同。
一直以来,出现了各种指导方针,用来澄清哪些商标具有内在独特性,哪些商标不具有内在独特性,除非商标的所有者可以说明商标所具有的次要含义。
次要含义是什么?
当消费者开始用某种产品或服务来识别商标时,就会出现次要含义。具体地说,次要含义就是该商标具有独特性。商标的独特性怎样被赋予的?仅举几个因素,可能是商标持续使用时间长,完善的的市场营销机制,健全的广告机制,与商标相关的声誉和名誉等。
商标可注册性通过率的图表(见下图)
商标局(美国商标局)广泛使用以下图表来表示商标的可注册性,这个图表存在的意义在于可以分类商标,从而确定商标是否可以登记。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图表型的递进有助于表明所选择商标的可注册性,当然,这不是唯一的要素,因为商标注册也要考虑其他情况。
通用商标(Generic Marks)
第一条规则:通用商标没有任何识别性,不能注册。通用商标是相关的消费者理解商品或服务的共同名称或类别名称的术语。
为了强调商标独特性的重要性,通用商标不能作为商标发挥作用,因为通用商标不足以让公众联想到具体的产品或者服务。这里可以列举一些通用商标的例子,包括CLASSES ONLINE(线上课程),PIZZA.COM(披萨订购和送货服务),以及LIVE PLANTS(用于植物苗圃)。
此外,随着时间的推移,原来可注册且独一无二的商标会变得通用,并失去其作为特定“品牌标识符”的地位。具体而言,由于这些商标的巨大成功和声誉,可能公众就会用这个商标指代其他同类型的产品或者服务。有些商标在美国和其他地方已经变得通用化(即随着时间变得通用),包括:Zipper, Escalator, TV Dinner 和 Aspirin。
仅有描述性商标(Merely Descriptive Marks)
“仅描述性”商标的例子有冰淇淋的“冰冷和奶油(Cold and Creamy)”,因为这种商标仅是描述产品的特征之一,因此这种“仅描述性”不被认为是独特性的商标。其他例子包括为全国银行提供银行服务的“国家银行(National Bank)”,用于自行车架的“终极自行车架(The Ultimate Bike Rack)”,以及用于清洁计算机和电视屏幕的防静电布的“ScreenWipe”(尽管这也可以被认为是通用的)。
这类商标是可注册的(主要在补充注册),或与获得的独特性相结合的证据,但在以上图表中上,“仅有描述性”是通过率是非常低的。审查员经常会驳回一些‘仅有描述性’的商标。一个“仅有描述性”商标的拒绝,意味着你的商标只是具有描述与你的商标相关的商品的功能、特征、质量或特征等。这些商标表面上并不被认为是具有独特性的,因为:
1、销售相同商品和服务的其他公司和个人经常使用这些词汇来描述商品和服务。商标法的一般原则是:商标不应成为垄断描述性术语的手段,因为各种企业需要用这些术语来描述其商品和服务。
2、在美国所有50个州中,“仅独特性”商标并不被认为具有足够的独特性,使申请人有权独占使用该商标用于此类商品和服务,因为很可能会有其他企业使用其商标或其类似变体中相同条款的例子(例如“最佳干洗店(Best Dry Cleaners)”)。
获得独特性的可能性
一个好消息是“仅有描述性”有可能在消费者的头脑中形成独特的印象或“次要含义”。一个典型的例子是“百思买(Best Buy)”,“百思买”是销售打折消费电子产品的零售店。 最初,这个商标被认为是“仅描述性的”,但是因为“百思买(BEST BUY)店”从1982年开始一直处于持续营业状态,并且百思买凭借其广泛的营销和广告,数千家商店以及在市场上的统治地位被广为人知,这种商标现在被认为是一个独特的商标,并且在美国和其他地方有相当数量的相关购买量受到公众认可。
暗示性商标(Suggestive Marks)
“暗示性”商标在滑动尺上处于是较强的位置,并且可以在没有额外显著性证据的情况下登记。暗示性商标的通过率高于“仅描述性”的商标。暗示性商标可登记注册,并且在商标局原则申请上,是不需要提供具有次要含义或显著性证明的证据。也就是说,“仅描述性”商标描述了商品或服务的功能、质量、特征或目的,“暗示性”商标需要想象力才能使商品或服务与商标相关联。暗示性标志是指在适用于有争议的商品或服务时,需要一些联想和引申才能和商标或服务的特性相关联。
因此,暗示性的商标不同于描述性商标,描述性商标说明了有关商品或服务的内容。具有暗示性的商标是“微软(Microsoft)”,“微软”是向消费者暗示该商标是涉及用于微型计算机的软件,另一个例子是“安卓(Android)”,它与人工智能和智能手机有关。微软和安卓商标并没有明确声明这两种商标都与计算机,软件和智能手机相关,但凭借想象力,这些商标可以被认为与这些商品和服务有关联。
任意商标(Arbitrary Marks)
任意商标在上述图表中作为第四个类型,属于通过率较高的类型。任意商标是指包含现有英文(或其他语言)常用词汇的商标,但当用于识别特别的商品或服务时,任意性商标不会描述商品或服务的重要成分、质量或特征。
任意商标的例子包括用于电脑的“苹果(Apple)”。在公司开始这种关联之前,没有人会将普通意义上的“苹果”与电脑联系起来。其他例子包括用于威士忌的“老乌鸦(Old Crow)”或用于手机的“银河(Galaxy)”。这些商标以意想不到的或不常见的方式使用了已知的词语,因此被当做是具有显著性的高通过率的商标。
臆造性商标(Fanciful marks)
臆造商标指的是为了商标用途而派生的、臆造的或者独创的词汇。在这些商标中使用的术语在语言中是未知的。臆造性商标的例子包括“百事可乐(Pepsi)”、“柯达(Kodak)”和“埃克森(Exxon)”。在上述图表中,臆造商标是通过率非常高的类型。
为什么它很重要:通用的,仅描述性的或暗示性的商标
公司或者个人需要重视商标独特性的原因有很多。首先,通用商标无法在“主要注册”或“补充注册”中注册。此外,如果最初提交和授予的商标随时间推移而变得通用,那么商标可能会失去其注册状态。其次,其次通用/描述性商标和描述性/暗示性商标的界限往往不太固定。有时候,审查员会在判断一个商标时认为它是‘暗示性’并且批准了注册,但是后来法院或者商标审查委员会可能会认为它是‘描述性的’而推翻之前的批准。第三,那么除非补充其他证据证明这个词有次要含义,否则它是不能在‘主要注册(principle register)’中通过审查的,相反,这个商标应该在“补充注册”上注册。如果“仅描述性”的商标具有次要含义,那么该商标在原则申请上可以注册。
获得独特性的证据
公司或者个人长期没有使用这个商标,而且没有在意向使用的基础上进行商标申请。而这些商标仅有一个“仅仅描述性”的特征,而且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仅描述性商标”具有独特性。
好消息是,这样的申请人在时间或广泛使用的情况下,有机会证明“仅描述性”商标已经发展成为具有独特性并且被大量消费者所熟知的商标。证明发生这种情况的证据包括:
1、时间的流逝 - 长期持续使用的商标可能会用这段时间作为商标获得显著性的证据。五年连续不间断的使用是表明一个描述性商标具有独特性所需的最少年数(尽管不是绝对保证它被认为是有力的证据)
2、市场营销和广告 - 在营销和广告上花费的大量精力和金钱可能被用来证明一个商标不仅仅是“仅描述性的”,通过这样的营销和广告,这个商标已经被该行业中的人群所熟知。
商品/服务的成功 - 特定商品或服务的大量销售额和利润的成功会被认为是该商标已经具有显著性,该商标对于购买者来说具有显著性和次要含义。
3、第三方声明 - 公正的第三方做出的商标具备显著性的声明往往是有效的(但应该与其他证据和证据一起使用以证实这些声明)。
4、其他能够表明声誉的证据 - 任何能够证明商标在行业中取得巨大关注并且广为人知的证据,可以帮助建立商标的声誉,并且商标已经在消费者心目中获得了次要含义。证据的数量和性质足以证明每个商标具有识别作为来源指标或作为一组商品/服务的品牌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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