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6 15:03:16 by zhanglan 查看次数:6567
江苏省注册商标补贴政策:
自2016年起,对于住所在江苏省境内的企业,年度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量达2件、延伸国总数达10个国家或地区的,一次性激励2万元;年度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量达3件、延伸国总数达10个国家或地区的,一次性激励3万元。
政策依据:2016,《江苏省工商局关于加快推进商标国际注册工作的意见》
南京市商标注册补贴政策:
商标品牌战略奖励资金的奖励范围及标准如下:
1)成功认定1件“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的企业奖励50万元。
2)成功注册1件地理标志的经营单位奖励20万元。
3)成功注册1件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经营单位奖励5万元。
4)成功认定1件省级商标管理或服务规范的企业奖励3万元。
5)成功注册1件马德里商标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奖励2万元。
6)成功注册1件农产品商标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奖励1千元。
7)成功认定省级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的主办方奖励20万元;成功认定市级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的主办方奖励10万元。
8)获得省市以上其他专项资金奖励的不予重复奖励,如省以上奖励资金低于市标准的,按差额给予奖励。
项目申报:
专项资金项目预算实行项目库管理,市工商局会同市***按照项目预算编制的要求,组织年度预算项目申报入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于1月底前将符合奖励条件的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市工商局、市***,申报材料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注册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3)《南京市商标战略专项资金申请书》;
4)商标认定文件;
5)专项资金项目信用承诺书;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须加盖申请人公章(自然人注册须由本人签字)
政策失效:
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南京市商标品牌战略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州高新区国际商标注册补贴政策:
区财政每年预算内安排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中国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商标注册(国际注册)的奖励及资助。
1.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的企业,由管委会(区政府)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2.对新获得“江苏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由管委会(区政府)一次性奖励20万元。
3.对新获得“苏州市知名商标”的企业,由管委会(区政府)一次性奖励3万元。
4.对新获得中国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组织,由管委会(区政府)一次性奖励5万元。
5.对新注册的国内商标每件给予资助800元(当年度资助新增注册商标最高为5件),对国际注册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每件给予资助1万元。
6.区内企事业单位可以申请知识产权创造奖励。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以奖励5万元:
①区内科研机构、高校、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当年国内商标核准注册超过30件以上;
②当年国际注册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量达3件。
7.对实施商标战略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以上奖励金额均含苏州市级以上奖励经费。各项奖励在当年度内不重复奖励,以最高一级计奖。如企业已获得省级著名商标后再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则按最高奖励标准补足奖金。对同一企业不同商标争创的第二个及以上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可享受同等奖励政策。对复检后重新获得同级奖项的不再奖励。
政策依据: 2017,《苏州高新区印发关于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的通知》
吴中区国际专利申请补贴政策:
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经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申请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万元。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经专利代理机构代理在国(境)外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2万元,同一专利在不同国家(地区)获得授权累计奖励不超过10万元。
政策依据: 2016,《吴中区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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