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27 10:13:46 by zhanglan 查看次数:2913
一、文莱商标概要
1、文莱1984年商标法和沿用的1957年的商标法实施细则与英国1983年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大体相似。
2、商标注册采用在先使用原则,保护商品商标、证明商标、系列商标、联合商标、防御商标和彩色商标。 3、2000年6月1日生效的新商标法增加了对服务商标的保护,注册有效期从14年修改为10年。
4、商品分类与国际商品分类相同,商品只能注册具体商品或商品类别,每个商品类别要分别申请。文莱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商品服务采用国际尼斯分类。国家英文缩写:BN。
5、商标权基于使用。
6、官方语言为马来西亚语。
7、多类别制度。
二、申请所需材料文件
申请人名称和地址;
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服务名称;
商标图样;
委托书签署。
三、注册程序
审查-公告-注册:
回执时间:1个月
注册需时:18-24个月
商标申请提交后,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包括相对理由和绝对理由)。商标申请审查通过后,如果没有发生驳回理由,商标申请将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商标予以注册。
四、商标异议期限:2个月
五、官方语言:马来西亚语
六、有效期和续展
商标专用权从核准日期起算,有效期10年,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无宽展期,不可恢复。
七、文莱办理途径分析
文莱非马德里成员国,只能通过单一方式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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