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02 10:48:23 by zhanglan 查看次数:2252
一、哥斯达黎加商标概要
1、自1975午10月1日起,哥斯达黎加开始实施1975年5月27日生效的《关于工业产权保护中美洲条约》。该条约废止了成员国以往的国内工业产权立法,从而建立了一整套统一的关于商标、商行字号以及广告用语的保***规。
1975年10月1日以前在哥斯达黎加注册或续展的商标、商行字号及广告用语继续有效,但1975年10月1日以后的商标注册及续展必须遵循(关于工业产权保护中美洲条约)的规定。自公告日起60天内对商标申请所作的修改、增补、删减不影响该商标申请享有的优先权以及条约规定的其他权利。
2、哥斯达黎加商标权的获得实行注册在先原则。根据《关于工业产权保护中美洲条约》)规定,商标注册采取自愿申请原则,但化学品类、药品类、医用器材类、兽医用品类及食品类必须使用注册商标。
3、哥斯达黎加接受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防御商标、商行字号、广告用语的注册申请。
4、商标商品和服务分类适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商标申请适用一个类别一份申请原则。
5、哥斯达黎加为《关于工业产权保护中美洲条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
国家英文缩写:CR。
6、官方语言为西班牙语。
7、多类别制度。
二、申请所需材料文件
申请人名称和地址;
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服务名称;
商标图样。
委托书签署。
四、注册程序 审查-公告-注册:
回执时间:1个月
注册需时:12个月
商标申请提交后,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包括相对理由和绝对理由)。商标申请审查通过后,如果没有发生驳回理由,商标申请将公告,公告期为 2个月(如果结束那天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商标予以注册。
五、商标异议期限:2个月
六、官方语言:西班牙语
七、有效期和续展
商标专用权从核准日期起算,有效期 10年,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 10年。提前一年可办理;宽展期 6个月。
八、哥斯达黎加办理途径分析
哥斯达黎加非马德里成员国,因此,只能通过单一方式予以办理。
专业顾问1V1服务
量身定制解决方案
海外实地律师
专业申请高成功率
多年行业经验累积
全程跟进实时查询
价格透明高性价比
低价格享品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