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04 13:53:33 by zhanglan 查看次数:2705
一、立陶宛商标概要
1、新的商标法于2001年1月1日生效取代1993年商标法。该商标法意在与欧盟规定和Trips接轨。 如果立陶宛加入的国际条约与新商标法不一致,则以国际条约为准
2.国际条约: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商标法条约》和《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马德里协定议定书于1997年11月15日在立陶宛生效,属纯议定书成员国。
3、商标权的取得基于注册在先原则。
4、接受商品商标、服务商标的申请。
5、注册采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 国家英文缩写:LT。
6、官方语言为立陶宛语。
7、多类别制度
二、申请所需材料文件
申请人名称和地址;
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 /服务名称;
商标图样;
委托书签署
三、注册程序
审查-公告-注册:
回执时间:3-5天
注册需时:10-18个月
商标申请提交后,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只进行绝对理由的审查)。商标申请审查通过后,如果没有发生驳回理由,商标申请将予以核准并公告,公告期为 3个月。
四、商标异议期限:注册后3个月
五、官方语言:立陶宛语
六、有效期和续展
商标专用权从申请日期起算,有效期10年,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提前一年可办理;宽展期 6个月。
七、立陶宛办理途径分析
立陶宛属马德里成员国,费用为100瑞士法郎。要求:国内商标受理通知书。通过马德里办理立陶宛商标注册与单一办理在费用上较为便宜,因而,马德里方式更为合适。但如需要单独的立陶宛商标证书,则可以选择单一方式。
八、注意事项
不进行相对理由的审查。
不进行相对理由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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