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08 10:48:39 by zhanglan 查看次数:2735
一、尼泊尔商标概要
1、法律构成:尼泊尔专利、设计和商标法制定于1965年,并于1987年进行修改。
2、尼泊尔商标法属于大陆法系,商标注册基于申请在先原则,商标的在先申请人将获得商标注册。
3、尼泊尔只接受商品商标的注册申请,同时,商标法对于商标的商品分类未做规定,但其注册商标的分类取决于该商标申请时的基础注册;
4、尼泊尔于1997年2月4日起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
5、尼泊尔不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也不是马德里协定成员国。国际注册不可以指定尼泊尔。 商品服务采用国际尼斯分类。 国家英文缩写:NP。
6、官方语言为尼泊尔语。
7、单类别制度
二、申请所需材料文件
申请人名称和地址;
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服务名称;
商标图样;
委托书签署。
国内注册证及其翻译(公证)或国内提交回执及其翻译公证
三、注册程序
审查-公告-注册:
回执时间:2-4周 注册需时:12-15个月 商标申请提交后,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包括相对理由和绝对理由的审查)。商标申请审查通过后,如果没有发生驳回理由,商标申请将予以公告,公告期为90天。如无人异议,则商标申请核准注册。
四、商标异议期限:90天
五、官方语言:尼泊尔语
六、有效期和续展
商标专用权从核准注册日期起算,有效期7年,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7年。提前半年可办理;宽展期6个月(按类收费过期后不可恢复)。
七、尼泊尔办理途径分析
尼泊尔非马德里成员国,因此,只能通过单一方式予以办理;
八、注意事项
1、连续一年未使用可提撤销。
2、若以国内申请基础提交申请,需要在申请日期之后的2年内提交国内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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