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3 17:25:15 by Lancy 查看次数:6434
许多在开曼注册海外公司的企业,会搭建两层或者多层架构,在开曼公司下设BVI 公司,其目的是为了通过协议控制海外上市或者投资的目的。为什么开曼公司要下设BVI架构呢?
第一、为顺利进行资产所有权的转移
这种情况多见于境外上市或投资的公司,即所谓“红筹结构”或“海外投资结构”。对于在美国、中国香港等地上市的公司,如果该母公司在塞舌尔注册子公司,则子公司的资产注入和抽离不受母公司所在地的法律约束。
第二、为重组海外资产
这种情况常见于进行过海外扩张,但未能合理规划股权结构的公司。海外上市比较常见的架构是:大股东-->BVI(A)-->Cayman-->BVI(B)-->境内公司。其中BVI公司的特点是灵活,方便,私密性好。考虑到上市前后很可能要做业务重组,增设BVI(B)的架构就是为了方便调整。因为上市以后大股东和公众股东等一起持有开曼的股份,为便于股权处置又多增设了一个BVI(A)公司,这样大股东只要转让BVI(A)的权益,就等于是处置了上市公司的股权,而不需要真正去股市上把上市公司的股票卖掉。
第三、为规避风险
以离岸地注册的公司作为母公司,再以该母公司持有位于世界各地不同司法管辖区的不同目的的公司,可以以其有限责任规避控股者风险或最终受益人风险。不论是投资、贸易或服务,离岸公司以设立和解散程序简单、备案迅速、保密以及零税率成为跨国商业组织的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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