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8 17:08:16 by Lancy 查看次数:2169
相爱相杀20年的王老吉加多宝又双叒叕开撕了,加多宝法定代理人陈鸿道在2012年6月13日以在中国香港注册的“王老吉公司”名义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怕上火喝加多宝”的商标注册申请。作为多年的撕逼“好友”,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药集团)在第一时间站出来异议。
历时4年以后,5月1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加多宝的上诉,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对第11064135号“怕上火喝加多宝”商标(下称诉争商标)不予核准注册的复审裁定得以维持。
从初审到最高院,加多宝:每一次的拒绝都深深扎心
从中国商标局了解到“怕上火喝加多宝”由加多宝于2012年6月13日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医用营养饮料、婴儿奶粉、婴儿食品、矿物质食品补充剂等第5类商品上。2013年9月6日,商标局对诉争商标初步审定并公告。
2013年12月5日,广药集团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主张“怕上火喝王老吉”注册使用在医用营养饮料等指定商品上,直接表示了相关商品的功能、用途等特点,属于我国商标法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同时,广药集团认为诉争商标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相关商品的功能、用途等特点产生误认。
2015年8月28日商标局作出异议裁定,对诉争商标不予核准注册。加多宝不服商标局所作裁定,于同年9月16日向商评委提出复审申请。
2016年10月19日,商评委作出复审决定认为,诉争商标中的“怕上火喝”易被消费者理解为具有“害怕上火,喝”的含义,从而误认为诉争商标指定使用的医用营养饮料等商品具有一定抑制上火的功能,商评委裁定对诉争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王老吉公司不服商评委作出的上述复审裁定,随后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7年12月18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诉争商标的描述具有误导性描述的内容,其申请注册使用在医用营养饮料等商品上,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相关商品的功能、用途等特点产生误认,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据此,法院一审判决驳回王老吉公司的诉讼请求。
王老吉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继而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8年5月1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怕上火喝加多宝”作为商标带有欺骗性,注册使用在医用营养液等指定商品上,容易使公众对相关商品的功能、用途等特点产生误认,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据此终审判决驳回王老吉公司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用广告语作为商标,加多宝是领地宣布还是垂死挣扎?
作为凉茶界的大哥大加多宝、王老吉相爱相杀20余年,在“王老吉”商标争夺战中,加多宝以多次惨败结局,亲手把“养子”王老吉养大,却终归斗不过其”生父”(广药集团)王老吉,最后不得不被迫退出王老吉市场,更名改性“加多宝”。
加多宝和广药集团就“王老吉”争夺战打了7年之久,不管是“王老吉”商标、“怕上火喝王老吉”广告语、“独家配方”还是“红罐包装”,打得头破血流,屡屡失败。
2012年,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加多宝停止使用 “王老吉”商标;
2013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加多宝立即停止使用“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等“碰瓷”广告语;
2014年,广东高院一审判决:红罐凉茶装潢所有权归王老吉所有,加多宝不得再使用红罐包装;
2015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加多宝使用的“独家配方”等宣传用语,对王老吉构成侵权,责令立即停止……
7年,加多宝和广药集团打了二三十场官司,加多宝不仅要登报道歉还得赔钱。
直到2017年8月16日的“红罐包装”终审判决,加多宝才第一次尝到了胜利的滋味,可以与广药集团“共享红罐包装”!
可是对于加多宝而言,早已未雨绸缪的“金罐加多宝”已经跃跃欲试,对“王老吉”已经彻底无爱了。
在诉讼中的失利,让加多宝更加疯狂的砸钱,希望通过强大的市场营销,来扳回一局。
2008年汶川地震,加多宝捐款1个亿……
从2012-2015年,加多宝赞助《中国好声音》,斥资7.5亿……
常年的诉讼让加多宝深感疲惫,市场营销的巨额投入让加多宝也感到力不从心,再加上如今凉茶行业实况不如当前……种种原因,都让加多宝不得不在亲儿子“加多宝”身上多下功夫,将曾经作为凉茶界代表的广告语“怕上火喝王老吉”改名“怕上火喝加多宝”难免有些垂死挣扎,也同样在给王老吉宣言自己在凉茶界的领地。
加多宝关于“王老吉”商标争夺战这一血的教训,再一次提醒我们的企业,注册商标,是企业发展之初的当务之急(当然,注册国际商标更是如此,相比国际市场更加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而言,企业在进军国际市场,就更加需要注册国际商标了)。加多宝如今再想通过注册“怕上火喝加多宝”商标挽回“王老吉”残存的影响力,实属徒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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