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31 10:48:36 by Jaylin 查看次数:2152
此前,王老吉和加多宝的知识产权纠纷案总是不断。而现在王老吉自身又碰壁,真是一波三折~“怕上火就喝王老吉”这句广告语大家都知道吧!但鲜为人知的是 “王老吉真像”图形商标。鼻祖到底长啥样?肖像商标遭遇侵权又该怎么办?
告诉你“王老吉”是谁?
知道王老吉的你知道本尊到底是谁吗?王老吉的创始人名为王泽邦,乳名阿吉,在他年老时,人们都叫他“王老吉”。
1828年清道光年间,王泽邦开设了“王老吉凉茶铺”。在王老吉去世后,其三子为了纪念父亲以及经营便利,便设计了“王老吉真像”商标作为凉茶铺的品牌。
1951年8月1日,王泽邦曾孙女王某钿申请注册了第7686号“王老吉真像”图形商标(简称引证商标)。
1971年7月31日,商标专用权期满后,王老吉联合制药厂未申请续展注册该商标,于是该商标已失效。
2012年5月2日,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药集团)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了第10855371号“王老吉真像”图形商标(简称诉争商标)。
“王老吉真像”争诉商标案情
2017年7月12日,王某钿之子女三人向原商评委提出对诉争商标的无效宣告请求,经审查后,原商评委裁定诉争商标应予维持。
三原告不服原商评委所作裁定,于是向法院主张:
1、争诉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近似。广药集团申请注册的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均为“王老吉真像”商标,二者完全一致。诉争商标对引证商标的摹仿、复制构成2001年《商标法》第二十八条“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规定,诉争商标应当被宣告无效。
2、争诉商标侵犯肖像权。三原告还主张,诉争商标所使用的人物肖像王泽邦(王老吉)系三原告的外高祖父,广药集团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外高祖父的肖像,侵犯了三原告享有的已故外高祖父肖像权,从而构成2001年《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之情形。
“王老吉真像”商标案件结果
2019年4月29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驳回三原告胡某焕、胡某美、胡某业的诉讼请求。宣判后,三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虽然这“王老吉真像”确为三原告的外高祖父,但是因为中途没有好好维护商标,导致商标到期后无效,并且隔代的性质已经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近亲属范围,这么长的年数,等“王老吉”早已声名远扬时再想着维权,这种后知后觉的知识产权意识可谓是得不偿失!
吃一堑长一智
1、商标不仅要注册更要维护!商标注册成功后并不是一劳永逸,在存续期间任何被第三方提出的异议和诉讼都有可能导致商标无效;同时商标的有效期一般为10年,一定要在到期之给商标续展,如果期限届满而商标所有人未申请续展,那么该商标会被注销并失效。
2、近亲属的肖像商标维权要及时!我国法律关于近亲属的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当公民以近亲属的身份向法院起诉时,应当注意自己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近亲属范围,如果是已逝者隔了好几代那就为时已晚了。
因此,商标保护的重要性需要商标权人重视起来,而注册商标只是保护品牌最基础的工作,只有不断维护才能让品牌可持续!点击>>>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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